宿迁团市委召开2013年度“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座谈会
2012年12月31日,在市“两会”召开前夕,团市委举行“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围绕“社会教育与青少年全面发展”主题召开座谈会,倾听青少年工作者心声,共同讨论如何推动和发展社会教育,寻找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的途径和方法。团市委书记陈伟,市人大常委、宿城区马陵中学教师华文峰、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基层公检法司、关工委、社区的青少年事务工作者共计20余人参加了活动。

结合宿迁工作实际,本次座谈会主要围绕“在社会管理创新的背景下,重点依托网络和社区强化青少年社会教育,有效帮扶转化有不良或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这一主题开展。与会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首先听取了基层青少年事务工作者的意见建议。基层青年少年事务工作者普遍认为,青少年教育是一项系统的工程,包含着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学校教育,三者相互关联且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有不良或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甚至违法犯罪的青少年,大多都是教育失当的结果。基层教育工作者提出,社会教育不能与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割裂开来,青少年在学校教育中,并不能按照自己的思维逻辑开展,而是用成人的计划来规定孩子学习的内容,是被动学习、理解预先设计好的知识结构。而在社会大环境中,所有的一切都是开放性的,好、坏,美、丑,善、恶,都是客观地呈现在每一个人的面前,如果好多于坏,美胜过丑,善战胜恶,那么社会生活会对青少年的成长将会产生正面、积极、向上的影响,反之就是负面、消极、懈怠的副作用。社区工作者提出,社区缺乏社区青少年教育的整体规划,部分社区在文化建设特别是青少年文化建设上重视程度不够,社区青少年文化建设的人员力量还不够,社区居民特别是能发挥作用的居民对社区青少年文化建设的认识程度和参与积极性不高。基层公检法司工作者指出,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团伙性很强,有不良或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甚至违法犯罪的青少年,大部分是在社区接受安置帮教,但是由于仍然脱离不了原来的人和环境,很多又走上重新犯罪的道路。
根据基层青少年工作者的提出的问题,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们纷纷表达各自看法,形成几点意见建议:一是加强青少年,特别是有不良或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甚至违法犯罪的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二是建设重点青少年管护基地,监督重点青少年群体远离犯罪;三是提高全社会成年人整体素质;四是要加强社区青少年阵地建设,保证青少年活动基本用房,增加社区青少年活动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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