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宿迁旅游商品设计大赛方案
一、活动目的
挖掘我市底蕴深厚的民俗文化,调动社会各界设计开发旅游商品的积极性,提高我市旅游商品的质量、品位和收藏性,全面提升我市旅游购物市场形象。
二、主办单位
市旅游局、市供销合作总社、团市委
各县(区)供销社和旅游局要分别组织不少于10件(套)旅游商品参赛,并组织获奖作品参加宿迁市第二届旅游商品展销会暨庆中秋“好猛购”商品大集活动展销。
三、比赛内容
(一)比赛项目
比赛分旅游商品实物类和旅游商品设计方案类评选。旅游商品包括:
1.旅游纪念品,即具有纪念意义和本土特色的旅游商品;
2.工艺美术品,包括日常工艺品、陈设工艺品;
3.民间艺术品,即依托当地习俗,由民间艺人开发的旅游商品;
4.文化艺术品,包括文物复制品、金石字画、印刷音像作品等;
5.土特产品,即具有地方特色的农副产品;
6.旅游装备品及其他相关产品。
参赛者就同一旅游商品已经提供旅游商品实物的,不得参加旅游商品设计方案类评选。
(二)比赛要求
1.参赛作品必须能反映我市旅游资源特点或彰显我市人文、历史、民俗等地方特色。
2.参赛作品要精致小巧、方便、便于携带、价格适中,能够进行规模化生产。
3.参赛作品要注重创新性、实用性和观赏性,具有一定的收藏、使用和馈赠价值。
4.参赛作品要工艺精良,用材合理(尽量使用宿迁本地材料),加工质量高。
5.参赛作品要符合相关产品的国内外技术质量标准和安全标准。
6.参赛作品必须是参赛者原创作品,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参赛人员弄虚作假、侵害他人权利的,取消参赛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提交旅游商品设计方案类作品除具备上述六项要求外,还须符合以下要求:
(1)每件作品仅限2张版面,一张为作品的主要效果图,以表达设计的整体效果。另一张为作品的六视图,交代清楚作品的基本结构和尺寸、材质、功能等细节,并附简明扼要的设计说明;
(2)作品为jpg格式,大小为A3(297*420mm),分辨率为300dpi,每张不超过5M,能够保证喷绘和印刷的要求;
(3)效果图表现:手法不限,手绘、计算机等任何方式能清楚表现设计者的创意点和设计思路均可;
(4)提交的设计作品版面内容需包括:整体效果图、局部效果图、设计说明、作品名称;
(5)提交的设计作品版面内容中不得出现作者姓名及任何标记,否则视为无效作品。
(三)参赛办法
社会各界均可以个人或集体名义参加本次大赛。参赛类别和作品数量不限。参赛作品可以是单件商品,也可以是成套系列商品。提供成套商品实物或设计方案的,视为一件参赛作品。
四、奖励办法
1.大赛分旅游商品实物类和旅游商品设计方案类,各设金、银、铜三个奖项。每一类设金奖2名、银奖5名、铜奖16名。获奖的旅游商品以“宿迁市旅游商品设计大赛组委会”名义颁发奖牌、证书和奖金。金奖作品奖现金2000元,银奖作品奖现金1000元,铜奖作品奖现金800元。
2.大赛设优秀组织奖若干名,奖匾1块。
3.对可产业化的旅游商品设计方案类获奖作品,提供省、市相关配套扶持政策,支持产品落地生产和品牌发展,对符合条件的设计成果申请专利;对实现产业化的旅游商品实物类作品,可在产品推广和销售中按规范使用大赛获奖标志,并给予省、市相关配套政策扶持。
4.获奖旅游商品的生产企业将成为宿迁市旅游商品优先采购单位,主办方将通过各类展会和各级媒体进行免费宣传。
五、评选方式
大赛组委会邀请专家、学者、权威人士组成评委会,并在市内有关媒体设立“宿迁旅游商品设计大赛作品展示”专栏接受公众投票,综合评委打分(占70%)和公众投票得分(占30%)进行评比。
六、日程安排
9月4日:在市内外新闻媒体发布大赛启事,向各县区、市内各有关单位下发大赛通知;
9月4日—9月13日:各县区、市内各有关单位组织人员设计,并上报作品或成果,大赛组委会做好参赛作品报名的接收汇总工作;
9月14日—9月17日:参赛作品在市内有关媒体接受市民公开投票;
9月17日:邀请专家、学者、权威人士组成评委会对大赛作品进行评比;
9月19日—9月21日:组织获奖作品参加2013宿迁市第二届旅游商品展销会暨庆中秋“好猛购”商品大集活动,部分有批量生产能力的获奖作品可以现场销售。
七、注意事项
1、被评审确定为“旅游商品设计大赛”的获奖作品,知识产权归设计者所有,市旅游局可在宣传推介宿迁旅游商品的各项非营利性活动中免费使用。
2.各单位和个人报名参赛的,视为其完全同意方案(或通告、通知等)的内容。
3.参加旅游商品设计大赛旅游实物类参赛作品需提交:参赛报名表一式两份,其中一份贴在旅游商品背面;旅游商品实物不少于一件(套);参加旅游商品设计大赛的旅游设计类参赛作品需提交:参赛报名表一式两份,其中一份贴在主要效果图背面;纸质主要效果图、六视图(A3纸打印)各一份和主要效果图、六视图电子稿(jpg格式);
4.所有参赛单位和个人需在9月13日前,填写参赛报名表,连同旅游商品实物或设计方案上报到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各县(区)可统一上报),联系人:赵佳,联系电话:84338605,传真:84338599,邮箱:suqiantour@126.com 。
5.所有参赛作品在评比结果揭晓后20日内通知参赛者自行取回。
宿迁团市委主办 宿迁报业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苏ICP备10105892号 -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