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团市委创新出台绩效管理考评办法
宿迁团市委创新出台绩效管理考评办法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团省委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全市共青团组织执行力建设,推动宿迁市共青团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宿迁团市委以青年满意为标准,以提高工作效能为重点,坚持以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整体设计、统筹推进、公开透明、公众参与等为原则,分别针对县(区)级共青团和团市委机关工作出台了导向明确、科学合理、体系完善的绩效管理考评办法。
一是设置合理,体系完善。绩效管理考评指标体系主要由工作实绩、工作效能、工作满意度和加分项目等一级指标构成,下设若干个二、三级指标。其中,工作实绩考核主要根据市委市政府、团省委和团市委全委会明确的相关工作要求,对团市委主要业务工作和信息宣传、为民办实事、策应扶持、招商引资等其他重点工作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考核目标;工作效能考核主要是通过实行跟踪督查和按件扣分的方法,重点加强对作风建设、批办交办会办事项办理、绩效管理考评推进和督办事项落实情况等工作内容的考核,督促县(区)级团组织和机关各部室严守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工作满意度考核是对县(区)级团组织和机关各部室进行团市委满意度、公众与服务对象满意度进行测评,并纳入总分统计;加分项目主要由争取政策、受到表彰、推广典型、调查研究、承办工作等相关指标构成,并明确一票否决和扣分事项,确保团的各项重点任务顺利完成。
二是跟踪督查,精细管理。对县(区)级团组织,考评主要采取过程考核与年底集中考核相结合,并以过程考核为主的办法,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督查力度,结合总结自评、实地调研、座谈访谈、综合评价等方式,围绕考核的具体标准实行量化评分。对团市委机关各部室,强调加强过程考核和对考评指标的动态监控,加大对各项目标任务的推进力度,年终由团市委党组和相关牵头考核责任部门成立考评组,采取集中认定的方式,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并按具体完成情况进行评分。
三是严格奖惩,确保实效。绩效管理考评奖惩,以激励竞争为主,坚持与干部考核评优、行政奖励、行政问责相结合,以严格的奖惩保证绩效管理考评办法实效。对县(区)级团组织,团市委将按照考核分值,对考核总分排名在前列、并经团市委党组研究确定为优秀单位的团组织授予“2014年度全市共青团工作先进单位”称号;获得先进单位的团组织主要负责人授予“2014年度全市共青团工作先进工作者”称号,并将以书面形式通报年度考核结果。对团市委机关各部室,将根据年终绩效考评得分高低,绩效管理考评结果划分为优秀、达标和诫勉3个等次,获得“优秀”等次的,给予通报表彰,并在学习教育、培训考察名额方面给予适度倾斜,在上级部门相关评优和干部选拔推荐方面予以优先考虑;考评为“诫勉”等次的,给予通报批评,对部室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当年取消评先评优资格,责令向委党组书面报告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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