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冲镇妇联积极宣传农村安全用水工作

2014-08-26 10:27

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到2015年,我县农村居民区域供水入户率须达90%以上,到2017年,要全部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根据“谁受益,谁负担”原则,供水入户工程建设资金由受益农户承担。

接到通知以来,我镇切实做好宣传引导工作,避免群众因不了解政策而产生误解。在此过程中,镇团委也积极响应,多方渠道发动团员青年投入到农村安全用水费用征收工作中去。

一、召开各部门、单位、学校团支部会议,传达上级关于自来水入户费用征收的相关政策,要求各团支部负责任在所在单位积极宣传,正面引导,带动家庭成员主动缴纳。

二、召开村居和企业团支部会议。要求各村居和企业团支部负责任、团员青年要一户带动三户,在确保自己家庭主动缴纳入户费用外,还要带动周边亲戚朋友至少三户。

三、实行责任倒追制度。如果村居在收取过程中,有拒不配合、且散布谣言的群众,是团干部的亲属,要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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