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申报2014年度市级 青年文明号和杰出青年文明号集体的通知

2014-11-11 16:53

各团县(区)委,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湖滨新区、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市软件与服务外包产业园、市洋河新区团工委,市直各有关单位团(工)委:

2014年是青年文明号活动开展二十周年。为进一步提升青年文明号品牌形象,扩大示范效应,弘扬职业文明,引导和激励全市广大青年为绘写“中国梦”的宿迁篇章作出积极贡献,根据《宿迁市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4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和杰出青年文明号的申报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一)市级青年文明号

2014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的申报创建工作在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青年集体或青年集体创建的岗位中进行,已经纳入市级青年文明号条线联创的单位除外(卫生系统、快递行业)。申报条件如下:

申报单位(集体)认真开展各项创建活动并取得突出成绩,在本地区、本行业具有较强的典型示范作用。

团县(区)委推荐的单位(集体)原则上应是2013年以前获得县级青年文明号的集体。 

积极规范的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并符合《宿迁市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的其它要求。

(二)市级杰出青年文明号

申报单位(集体)应为2013年以前获得市级青年文明号称号并经年度考核合格的集体。

工作上获得同级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近年来被市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或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为先进单位。

在工作实践中,紧密结合本单位、本地区的实际,总结、摸索、建立起一整套标准化作业、科学化管理的先进模式,有相当数量的青年成为市级青年岗位能手或技术标兵。

在实行目标责任管理的基础上制定出创建有目标、活动有规划、责任到位、分工明确的岗位责任制。

二、申报办法

(一)市级青年文明号

申报采取自下而上、层层推荐的方式进行。

全面实行申报公示制度,所有争创集体必须在本单位内外醒目位置设置争创市级青年文明号相关标识,并将本单位争创市级青年文明号情况及服务承诺向公众告知,接受公众的监督评议,要标明监督电话:84358919(团市委城工部)。

申报指导分配名额详见附件1

(二)市级杰出青年文明号

申报采取自下而上、优中选优、逐级申报、择优评定的办法进行。原则上要求已经获得市级青年文明号的集体才有资格申报市杰出青年文明号。

获得市级杰出青年文明号的集体将优先推荐申报省级或国家级青年文明号。

在评选过程中,各申报单位要有明确的创建宗旨,在醒目位置统一挂置争创市级杰出青年文明号的标牌或旗帜,接受社会监督。

通过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形成舆论导向,以点带面,使杰出青年文明号评选活动产生良好的社会效应。

申报指导分配名额详见附件2

三、评选办法

2014年市级青年文明号和杰出青年文明号评选将分四个阶段进行。

申报创建阶段(201411月)。各申报单位需于20141130日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将执行申报公示制度的情况(附图片1张)、申报表格(见附件3、附件4)和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各1份)电子版和纸质版上报团市委城工部各行业(领域)创建集体要广泛组织开展“纪念青年文明号20周年”活动,并作为创建考核的重要指标,并将活动图片和500字总结材料电子版1210日前报团市委城工部,地址:市人民大道1号群众大厦511室,联系人:徐浩浩,电话:84358919,邮箱:4358352@163.com

检查阶段(201412旬)。检查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集中汇报评比,各单位通PPT(不超过5分钟)展示创建活动,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汇报情况进行打分(汇报内容请参照附件5评审细则);第二阶段观摩评比,团市委将抽调相关人员组成考评验收组,按照市级青年文明号评审标准进行抽查,综合第一阶段评比结果择优评选出2014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单位。

公示阶段(201412月下旬)。12月中旬为自行公示阶段,12月下旬将在团市委网站(www.sqtsw.com)进行集中公示。

命名授牌阶段(201412月底)。团市委将集中对荣获市级青年文明号和杰出青年文明号的集体进行表彰授牌。

四、有关要求

开展青年文明号的评选、考核工作是推动青年文明号活动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标准,优中选优,使青年文明号真正体现先进性和示范性。

各级团组织申报的市级青年文明号集体中,要本着向一线、向基层、向重点工程、向重大项目、向重要领域倾斜的原则,充分调动基层单位的积极性。非公企业、新社会组织等两新组织的青年文明号集体要占一定比例,积极拓展青年文明号争创活动的参与面。

要以申报市级青年文明号为契机,总结创建青年文明号的经验,注意发现推广一批规范化、标准化管理的标杆典型。各创建申报单位要通过组织学习,进一步明确创建工作目标,提高创建工作水平,做好迎接检查验收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组织青年文明号创建集体开展“纪念青年文明号20周年”活动,通过各种宣传舆论阵地,加强对创建活动的宣传,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不断扩大社会影响,激发各界青年的创建热情。

附件:1. 2014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集体申报名额分配表

2. 2014年度市级杰出青年文明号集体申报名额分配表

3. 2014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申报表

4. 2014年度市级杰出青年文明号申报表

5. 2014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评审细则

 

共青团宿迁市委员会

                           2014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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