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中开展“‘群’众扶贫助学”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委、县(区)人民政府,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湖滨新区、市洋河新区,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有效缓解低收入农户“因学致贫”难题,支持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新考入高校的学生顺利入学,经研究,决定在全市集中开展“‘群’众扶贫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6年8月10日—9月1日。
二、活动内容
以“群策群力扶贫,众善众举助学”为主题,由全市统一安排,主要采取微信腾讯公益、现场募捐、转账汇款等形式,由市直及各县(区)(含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湖滨新区、市洋河新区,下同)分头组织,各自建“群”,发动社会公众募集助学资金,开展助学活动。
(一)资助对象。全市新一轮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中,于今年新考入全日制本科院校、专科(高职)院校的大学新生(以收到录取通知书为准)。
(二)资助标准。考入全日制本科院校的,每人资助不低于5000元;考入全日制专科(高职)院校的,每人资助不低于3000元(已享受其它渠道助学资助的,不重复发放,标准低于本通知资助标准的,按此标准予以补齐)。
(三)资助方式。以“‘群’众扶贫助学”活动募集资金为主,并整合希望工程圆梦行动等各类助学资金、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按照全市统一标准,由各县(区)分别将助学资金发放到位。
三、活动要求
(一)统一平台、分头组织
利用微信的腾讯公益项目,建立市级统一助学平台,发布“群”众扶贫助学项目,实现扫码在线募捐功能。各县(区)要在全市统一组织下,结合实际,制定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要利用好各种媒体渠道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好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广场等推介活动,扩大活动知晓度和资金募集面,营造人人参与、合力助学的良好氛围。请各县(区)明确活动牵头人及联络员,负责活动衔接及统计汇总等工作,人员名单请于8月9日下午下班前报市扶贫办汇总(联系人:刘敏,电话:84368085,邮箱:sq84368085@163.com)。
(二)统一部署、分步实施
整个活动大体上分四步穿插进行:
1. 发动募捐(8月10日—8月25日)。8月10日,市级(含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湖滨新区、市洋河新区)组织活动启动仪式,三县二区要分别同步组织启动仪式。广泛发布活动倡议书,利用各主流媒体、新媒体和户外广告进行密集推送和宣传推介,采取微信扫码捐助、现场募集资金和转账汇款支付等方式组织募捐。
2. 认定对象(8月10日—8月30日)。各县(区)要发动符合条件的大学新生及早填报申请表(附件1),简化审核审批程序;县(区)教育部门和扶贫部门要搞好衔接,分批开展认定工作,确保低收入农户大学新生全部进入名单,并及时进行公示。
3. 发放资金(8月30日—9月1日)。根据申请、审核、公示后确定的低收入农户大学新生名单,由各县(区)分别组织发放到位。
4. 总结完善(9月1日—9月15日)。各县(区)在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做好总结完善工作,跟踪低收入农户大学新生报到情况,确保享受资助的新生全部入学;同时,要做好相关资料台账归档工作,于9月15日前,将活动总结及汇总表(附件2)报市扶贫办汇总。
(三)统一标准、分别发放
市、县(区)扶贫、教育、共青团、总工会、慈善总会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沟通和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整合助学渠道,不多头募集、重复资助。要及时归集募集资金,做好收支项目的公示公开,确保资金安全、专款专用,并接受社会各界、新闻媒体和第三方平台(腾讯公益)的监督。按照全市统一标准,同步组织发放,确保及时、准确到位。
附件:1.宿迁市低收入农户大学新生助学金申请表
2.宿迁市低收入农户大学新生助学活动受助生汇总表
中共宿迁市委办公室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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