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市委机关党支部严格落实党员证发放工作

2016-10-11 15:41

贯彻落实市委“两学一做”有关要求切实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经过前期申领、审核等环节,团市委机关党支部11名党员的党员证正式下发。108日,团市委书记、党组书记耿晓云为本单位的11名党员颁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员证》。


    耿晓云强调,《党员证》作为党员身份的证明,实行专人专用,要将党员参加教育培训、组织生活、党内表彰、接受党内关爱等情况进行如实记录,每名党员都要严肃对待、妥善保管,不得涂改有关信息或转借他人。党员在领取《党员证》后,要积极参加党支部的有关活动,特别是每年民主评议后要主动到机关党支部进行年审,对年度党费交纳、参加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年度奖惩等情况一一向党支部报告。机关党支部要加强对《党员证》的核发和管理,及时做好组织关系转移党员的转接登记工作,确保每名党员都纳入党支部的有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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