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17年宿迁籍大学生 暑期见习岗位的通知
各县(区)委组织部,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委,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组宣部(党政办)、社会事业局、团工委,市直各有关单位、企业、银行:
为帮助宿迁籍在校大学生积累工作经验、提升综合能力,增进对宿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了解,吸引更多在外大学生返乡就业创业,经研究,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市委、市银监分局决定面向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银行系统征集2017年宿迁籍大学生暑期见习岗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见习时间
2017年7月—8月(暑期),见习时长原则上在30—45天。
二、岗位数量
市级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银行在深入摸排的基础上,结合实际需求提出见习岗位的具体数量和条件要求。
三、实施步骤
1. 发布公告(6月14日)。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市委、市银监分局联合发布招募公告,面向全国高校宿迁籍在校大学生开展见习岗位招募。
2. 宣传报名(6月14日—26日)。通过本地及相关高校网站、微信等平台开展广泛宣传,并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宿迁籍在校大学生可结合见习岗位要求、自身专业和兴趣,下载填写报名表进行报名。
3. 岗位分配(6月30日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根据填报志愿做好岗位分配。
四、有关要求
1、市级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银行要充分认识开展宿迁籍大学生暑期见习岗位征集工作的重要意义,结合实际、量力提供优质见习岗位,并于2017年6月12日前将见习岗位申报计划表(见附件)发送至相关单位。
请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发送至团市委,联系人:尹和尉,联系方式:84358353,邮箱:sqtswzzb@126.com;
请市区重点企业发送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人:葛霆,联系方式:84353007,邮箱:sqrc@sina.com;
请银行系统发送至市银监分局,联系人:韩见宏,联系方式:84313908,邮箱:sqjrtgw@163.com。
2. 见习大学生到岗后,见习单位要切实做好各项保障工作,为见习大学生提供每人每月不低于800元的见习生活补助。
3. 见习结束后,由见习单位对见习大学生出具见习鉴定并加盖公章。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市委、市银监分局将根据见习鉴定情况,评选表彰一批优秀见习大学生。
4. 有条件的县(区)可参照开展辖区内暑期岗位见习。
附件:2017年宿迁籍大学生暑期见习岗位申报计划表
中共宿迁市委组织部 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共青团宿迁市委 宿迁市银监分局
2017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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