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13届“江苏青年五四奖章”人选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团县(区)委、青年联合会,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团工委,市直各有关单位团(工)委:
“江苏青年五四奖章”是团省委、省青联授予江苏青年的最高荣誉。为集中展示当代江苏青年的精神品质和价值追求,激励全省广大青年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而努力奋斗,团省委、省青联决定开展第13届“江苏青年五四奖章”评选工作,并于2018年五四期间举行表彰活动。为做好我市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选条件
申报人选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年满14周岁、不满40周岁(1978年5月1日-2004年4月30日出生),我市各行各业青年模范人物(含在外省工作的宿迁籍青年和截至2017年12月31日在宿迁工作2年以上的其他地区青年)。
2.具有远大的共产主义理想和坚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
4.踊跃投身建设新江苏伟大实践,工作本领过硬、勇于创新创造、矢志艰苦奋斗,在本职岗位上创先争优并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
5.获得过“宿迁市十大杰出青年”或其他市级以上荣誉。
二、申报名额
申报人选由各县级团委、青联对照条件组织申报。同时,团市委网站将提供推荐表格下载(http://www.sqtsw.com),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各社会团体和部门积极推荐合适人选。
三、申报要求
1.精心推荐人选。各地各单位既要重点关注推荐人选的思想道德素质、工作才能和工作业绩,又要突出基层导向,注意推荐社会组织、新媒体从业青年、新生代农民工或归国留学青年人选,确保推荐人选事迹突出、社会认同度高,并通过组织宣讲和被推荐人选自述等方式,将先进事迹向所在单位、县(区)、高校、企业进行广泛宣传,在接受群众监督的同时,为广大青年树立身边可学可比的青年典型,激发社会正能量。
2.严格审核考察。各县级团委、青联要本着真实、公正、从严的原则,对推荐人选进行全面考察和严格政审,征求推荐人选所在单位青年群众、党组织、上级主管部门以及有关方面的意见,在人选所在单位或地区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并提供政审材料。凡有违法违纪、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等行为的个人不能参加评选。凡违反国家政策、法规,发生安全生产、环保事故和严重职业危害,拖欠职工工资,欠缴职工养老、工伤、医疗、失业、生育保险的企业,其负责人不能参加评选。
3.认真填报材料。各县(区)、市直单位督促、指导申报人如实填写《第13届“江苏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申报表》(附件1)。
4.把好时间进度。请于2018年2月9日前按照规定要求将所有申报材料(见附件4)报团市委组织部。逾期不报、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申报材料切勿过度包装,普通A4纸黑白打印即可。
联 系 人:尹和尉、蔡卫佳
联系电话:0527-84358919 84358354(传真)
电子信箱:sqtswzzb@126.com
通讯地址:江苏省宿迁市人民大道2号群众大厦522室
邮政编码:223800
附件:1.第13届“江苏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申报表
2.第13届“江苏青年五四奖章”候选人事迹简介(样本)
3.第13届“江苏青年五四奖章”人选信息表
4.第13届“江苏青年五四奖章”申报材料清单
共青团宿迁市委 宿迁市青年联合会
2018年1月25日
宿迁团市委主办 宿迁报业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苏ICP备10105892号 - 19